EPT歐洲撲克巡迴賽 - 規則與條款

以下為「PokerStars撲克之星EPT歐洲撲克巡迴賽」之規則與條款,簡稱「本巡迴賽」。本巡迴賽由PokerStars撲克之星舉辦,PokerStars撲克之星擁有並經營位於以下網址的網站:www.pokerstars.comwww.pokerstars.frwww.pokerstars.itwww.pokerstars.be、與www.pokerstars.ee(合稱「本網站」),以及本網站提供的PokerStars撲克之星軟體(簡稱「本軟體」)。 您參加本網站之資格賽(如下文所定義)以及錦標賽,代表您完全接受並同意以下規則與條款。 您可透過下列方式獲得本巡迴賽中任一站賽事的參賽席位:

  1. 於本網站參加現金資格賽,並贏得比賽;
  2. 於本網站參加常客點數資格賽,並贏得比賽(上述之現金資格賽與常客點數資格賽合稱為「資格賽」);
  3. 在本網站的錦標賽排行榜上名列前茅;
  4. 以現金購買參賽席位;
  5. 以常客點數購買參賽席位(僅限白金之星VIP玩家以及等級更高的VIP玩家);
  6. 以T幣購買參賽席位(僅限白金之星VIP玩家以及等級更高的VIP玩家);
  7. 接受本網站贈予參賽席位;
  8. 贏得特別賽事或免費錦標賽;
  9. 購買主賽事或附加賽事之套裝行程(分為「僅參賽席位」與「參賽席位 + 酒店住宿」兩種)。

參賽者參與本賽事或本賽事之資格賽,即代表參賽者完全接受且將遵守本網頁所載之規則與條款,以及EPT公司(Euro Poker Tour Ltd)所制定之規則與條款。透過資格賽贏得本賽事參賽席位的參賽者,或於本公司遊戲軟體上以現金、T幣或常客點數購買參賽席位的參賽者亦須遵守本網頁所載之規則與條款,以及EPT公司(Euro Poker Tour IOM Ltd)所制定之規則與條款http://www.europeanpokertour.com/about/rules/

  1. 參賽者通過PokerStars撲克之星舉辦之EPT資格賽,可獲得下列EPT巡迴站之主賽事參賽席位或附加賽事(合稱「本賽事」)的參賽席位:(請注意,賽程資訊可能隨時變更)
    巡迴站 日期 地點 參賽金
    EPT塔林站 † 2011年8月2~7日 Swissotel 4,000 + 250***歐元
    EPT巴塞隆納站 2011年8月27日~9月1日 The Arts 5,000 + 300歐元
    EPT倫敦站 † 2011年9月30日~10月6日 Metropole 5,000 + 250*英鎊
    EPT聖雷莫站 2011年10月21~27日 Casino San Remo 4,600 + 300歐元
    EPT盧卓奇站 2011年11月15~20日 Club Hotel Casino 4,000 + 400歐元
    EPT布拉格站 † 2011年12月5~10日 Hilton 5,000 + 300*歐元
    PCA加勒比海撲克錦標賽 † 2012年1月5~15日 Atlantis 10,000 + 600*美元
    EPT 杜維爾站 2012年1月31日~2月6日 Casino Barriere 5,000 + 300**歐元
    哥本哈根站 2012年2月20~25日 Casino Copenhagen 35,000 + 2,250**丹麥克朗
    EPT馬德里站 2012年3月12~17日 Gran Casino 5,000 + 300*美元
    EPT盧加諾站 2012年3月26~31日 Casino di Campione 5,000 + 300*美元
    EPT柏林站 2012年4月16~21日 Spielbank 5,000 + 300*美元
    EPT蒙地卡羅總決賽 2012年4月23~5月21日 Monte Carlo Bay Hotel 10,000 + 600歐元
    * 獎池獎金的3%將保留支付人事費用。
    ** 獎池獎金的4%將保留政府稅金。
    *** 獎池獎金的5%將保留政府稅金。
    † 可用PokerStars撲克之星帳戶以實體貨幣購買參賽席位(請注意,此方式不適用於.fr及.it帳戶。)若您透過PokerStars撲克之星購買參賽席位,請遵守第12點所載之領取獎金規則。
  2. EPT歐洲撲克巡迴賽保留修訂第一點所述之賽程的權利。
  3. 參賽者必須年滿18歲,或年滿居住國的法定年齡(以年齡大者為準),才可參加EPT歐洲撲克巡迴賽之資格賽或EPT賽事。參賽者必須持有能夠證明其年齡之文件(如護照或有相片之身份證件),無法提供年齡證明者將喪失本賽事參賽資格,且不得要求退還參賽金或任何補償。
  4. 賽者參加本賽事及PokerStars撲克之星舉辦的資格賽,即表示參賽者授權PokerStars撲克之星無償使用其姓名與肖像作為行銷及宣傳之用。
    參賽者並同意協助PokerStars撲克之星宣傳,在賽事期間及賽事後充任PokerStars撲克之星的代言人,包括但不限於接受媒體採訪或參與PokerStars撲克之星舉辦的其他活動。
  5. 通過常客點數資格賽、錦標賽排行榜或其他非現金資格賽取得參賽席位者,如坐上決戰桌,必須於決戰桌比賽全程穿著有PokerStars撲克之星標誌的服裝。通過現金資格賽取得參賽席位者,我們鼓勵這些參賽者穿著有PokerStars撲克之星標誌的服裝,但不強制規定。
  6. 於PokerStars撲克之星線上撲克室經由常客點數資格錦標賽、錦標賽排行榜、其他非現金資格賽取得參賽席位者,以及以T幣或常客點數支付參賽金購買參賽席位者,必須:
    1. 於主賽事期間全程穿著有PokerStars撲克之星標誌的服裝,且不得穿戴其他標誌;
    2. 若EPT主辦單位要求,也必須於附加賽事期間全程穿著有PokerStars撲克之星標誌的服,且不得穿戴其他標誌;
  7. 由正當且合法經營之博弈網站所贊助參賽之玩家(以下簡稱「贊助玩家」)若以現金於本軟體購買參賽席位,可免於穿戴PokerStars撲克之星之標誌,並可穿戴其贊助網站之標誌,此規則適用於本巡迴賽之各站主賽事與附加賽事,惟上述博弈網站須提供書面的贊助證明。上述贊助玩家如通過本網站之資格賽取得主賽事或附加賽事之參賽席位,不得穿戴其贊助網站之標誌。在任何文宣與媒體宣傳中,上述贊助玩家不會被稱為「PokerStars撲克之星玩家」。上述贊助玩家仍須遵守本巡迴賽之規則與條款,包括行銷限制,並須遵守賽事舉辦地的法規。

    所有比賽皆由EPT歐洲撲克巡迴賽核可。參賽者了解並同意EPT各站賽事開始前,參賽者須簽署同意書。要事先瀏覽此同意書,請來信索取:ept@pokerstars.com
  8. 參賽者於PokerStars撲克之星現金資格賽、常客點數資格賽或其他方式獲得的第一個EPT歐洲撲克巡迴賽招待獎,皆不得轉讓亦不得兌現。參賽者經由上述方式贏得的額外招待獎將換算為T幣,並存入參賽者的PokerStars撲克之星帳戶。若參賽者獲得兩個以上相同賽事的招待獎,必須親自使用價值較高的招待獎,否則招待獎將作廢,其他招待獎將換算為T幣,並存入參賽者的PokerStars撲克之星帳戶。
  9. 於PokerStars撲克之星軟體購買EPT參賽席位的參賽者,可於該場賽事開始前3小時來信至registrations@pokerstars.com取消登記參賽,參賽金將存回參賽者的PokerStars撲克之星帳戶。賽事開始前3小時至比賽開始前,參賽者仍可來信至registrations@pokerstars.com取消登記參賽,但須於主旨註明「urgent」。若參賽者未取消登記參賽,且未出席比賽,不得要求退款或任何補償。
  10. 玩家透過PokerStars撲克之星帳戶以現金購買的酒店住宿無法取消訂房,玩家亦無法獲得退款,套裝行程及招待獎中的酒店住宿同樣無法取消訂房,玩家亦無法獲得退款。
  11. 若玩家於錦標賽開始後才現身比賽現場,並要求加入比賽,其籌碼數將由錦標賽總監全權決定。
  12. 參賽者必須遵守每場比賽所規定的最高現金獎金限制。
  13. 如參賽者於本網站使用現金購買參賽席位,則參賽者可: (1) 以現金形式領取部份比賽獎金,最高不得超過: (a) 5,000個該賽事使用之貨幣(如5,000歐元、英鎊等)及 (b) 比賽參賽金之2倍。剩餘的獎金將存入參賽者的PokerStars撲克之星帳戶; (2) 將所有獎金存入PokerStars撲克之星帳戶。
  14. 若參賽者贏得EPT歐洲撲克巡迴賽之階段資格賽而獲得下一階段資格賽的參賽席位(非EPT正式賽事的參賽席位),參賽者可取消登記其參賽席位,並領取等值的T幣。參賽者可使用T幣支付EPT直接資格賽的參賽費用。
  15. 若您在本網站取得參賽資格或登記參賽,您會獲得參賽劵,請使用參賽劵自行至PokerStars撲克之星軟體大廳中的「大型賽事」→「EPT」→「資格賽」標籤下登記參賽(第1輪A組賽事與第1輪B組賽事任選其一)。由於賽事席位有限,請盡速前往登記,一旦其中一場第1輪賽事登記人數已滿,您就只能登記其他第1輪賽事。登記賽事開放到比賽開始的前一週,若您屆時尚未自行選擇初賽組別,系統將自動替您安排出賽組別。
  16. 階段資格賽之參賽券僅得使用於指定的階段資格賽,不得轉讓且不得兌現。參賽者通過階段資格賽所獲得的EPT賽事之參賽席位亦不得轉讓且不得兌現,參賽者若獲得同一場EPT賽事之第二個參賽席位,可領取等值的T幣。
  17. 白銀之星VIP玩家及超新星VIP玩家可以T幣直接購買本賽事之參賽席位,此項服務名額有限,詳情請參閱EPT常見問答集網頁。
  18. 參賽者保證其PokerStars撲克之星帳戶中所登記的姓名、電子郵件帳號、地址以及電話號碼皆正確無誤,並同意親自出賽,違者將喪失參賽資格或招待獎。
  19. 參賽者若企圖修改或仿造其PokerStars撲克之星帳戶資料,以取得本賽事參賽資格,參賽者獲得之任何獎項將遭取消,情節重大者,參賽者之PokerStars撲克之星帳戶將遭關閉。
  20. 任何與參賽權利、獎項,以及本規則與條款相關之爭端,均由PokerStars撲克之星管理階層裁決,參賽者或第三方人士不得有異議,亦不得要求審閱裁決過程。
  21. 不論在何種情況下,參賽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傷害PokerStars撲克之星、PokerStars撲克之星的關係企業、合作企業、法律顧問公司、仲介顧問公司之任何工作人員或相關人員。
  22. 參賽者若未於PokerStars撲克之星指定時間內領取贏得之獎項,不論理由為何,均視為喪失獲獎資格,PokerStars撲克之星概不提供任何補償。
  23. PokerStars撲克之星保留權利得隨時單方面修改本規則與條款,若PokerStars撲克之星認為本賽事或其資格賽有窒礙難行處,亦得單方面取消、暫停本賽事及資格賽,或修改本賽事及資格賽之內容。
  24. 本賽事及其資格賽的所有參賽者皆須遵守PokerStars撲克之星的各項規定、服務條款(/zht/poker/room/tos/),以及錦標賽規則(/zht/poker/tournaments/rules/)。
  25. 本規則與條款及所有相關事項,均依據英國曼島法律解釋,並受曼島法律管轄。
  26. 中文網頁內容為英文網頁內容之翻譯,僅供參考。中英文內容若有歧異,以英文網頁內容為準。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或批評指教,歡迎來信至ept@pokersta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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