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kerStars博奕事業經營許可證資訊
PokerStars撲克之星持有英國曼島博奕監督委員會核發之經營許可證。
曼島博奕監督委員會成立於1962年,為一獨立之法人團體,由一名主席和四名委員組成。除了核發經營許可證並監管實體博奕營業場所,如賭場、吃角子老虎機遊樂場、投注站和樂透彩票站之外,該委員會亦負責監管所有線上博奕活動。
曼島為英國屬地,位於英國和愛爾蘭之間的愛爾蘭海。該島的議會為世界上最古老且仍持續運作的立法機構(英文名為Tynwald )。
曼島博奕監督委員會秉持的核心原則為:
- 不讓博奕產業和犯罪活動有所牽連;
- 保護年輕人和易受博奕所累者;
- 確保持有經營許可證的博奕業者提供公平的博奕活動,玩家得到應得的獎金。
網路博奕的經營許可證只核發給通過嚴謹檢驗的公司。英國2001網路博奕法(Online Gambling Act 2001)規定,博奕監督委員僅能核發經營許可證給符合下列條件之公司:
(a) 公司經營者人品端正;
(b) 擁有公司股本之實質所有權;
(c) 公司業務管理者人品端正,能勝任其職務;
(d) 公司擁有充足資產從事相關的線上博奕活動。
您與PokerStars撲克之星之間的合約受曼島法律管轄。曼島法律 (*) 規定,在網路博奕期間所訂立之合約,不會僅因其博奕性質或賭博性質而致合約無效或無法強制執行。因此,根據曼島法律,因網路博奕而造成的債務可依法強制執行。
*英國2001網路博奕管理法第23條(Online Gambling Regulation Act 2001)
如需更多資訊,可造訪曼島博奕監督委員會網站www.gov.im/gambling。




